高中水平參照等級描述

由2010-2011年度起,各考試科目在成績表的等級顯示方面,會配合新高中香港中學文憑試以五個臨界分數來訂定五個表現等級(1-5),以第5級為最高等級。表現低於第1級的起始臨界分數會標示為「未能評級」(U)。在考獲第5級等級的同學中,表現最優異的,其成績將以「**」標示,隨後表現較佳的則以「*」標示。各科各等級均有一套的等級描述,詳情請透過以下連結,到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查閱最新的版本。

 

http://www.hkeaa.edu.hk/tc/hkdse/assessment/the_reporting_syste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