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留班政策

A. 設立留級制度的目的:

 

1. 讓後進學生有機會重讀,打好基礎。

2. 讓學習動機欠佳的學生反思,提高其學習的積極性。

 

B. 升留級標準:

 

凡達到以下標準之學生,准予升級:

 

(1) 全年平均成績及格;及

(2) 下學期考試,中、英、數三科之其中兩科不低於40%;及

(3) 下學期操行為C級或以上。

 

有以下情況之學生,將由升留級會議決定是否留級:

 

(1) 未達升級標準。 

(2) 缺席日數累積達30天或以上之學生。 

(3) 全年遲到次數達25次或以上之學生。 

(4) 長期未能完成課室行為改進計劃。

(5) 長期未能按時完成及呈交具質素之功課。

(6) 操行評級為D。